創會沿革
「台灣物業管理學會」於2006年1月23日依據內政部核准文號(台內社字第0950016503號)設立,目的為提升居住環境品質與增進生活水準,兼顧社區硬體建設及軟體內涵的品質,有效積累優質且豐碩的社會資產,必須落實物業管理學術研究、法治建立與專業服務的社會任務。
台灣於1991年12月首先公布『保全業法』,1995年6月公布『公寓大樓管理條例』,2004年9月召開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後,通過物業管理服務業發展綱領,並朝系統整合、加速推展建立物業管理法制,民間團體更蓬勃於各地成立物業管理相關專業團體。國外知名的物業管理公司近年來,快速加入台灣各行各業的物業管理市場的趨勢下,也是促成本學會的成立時代背景。
學會宗旨
本學會以推展物業管理學術為宗旨,於2005年9月29日假中華物業管理協會會議室舉行成立大會,前內政部營建署長黃南淵先生,眾望所歸以高票當選第一屆理事長。未來希望在物業管理的涵蓋三類服務範疇:
(1)建築物與環境之使用維護服務(清潔、保全、消防檢修、公共安全檢查、附屬設施設備等)
(2)生活與商業支援服務(物業代辦及諮詢、事務管理)、物業生活服務(社區網路、照顧服務、褓姆、宅配物流)、生活產品(食衣住行育樂)
(3)資產管理服務(不動產經營顧問、開發租賃、投資管理等)。進行更具前瞻性的總合性研究,並積極協助大專院校專業教學,落實社會專業需求教育訓練,以期順利接軌國際,貢獻台灣物業的管理技能與品質。
學會任務
一、落實物業管理的教學、研究與發展。
二、健全物業管理的法制與產業環境。
三、協助物業管理業界的良好經營環境。
四、進行國際交流,促進產業走上國際化,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