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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訓課程
訓練政策與培訓目標

訓練政策

本學會薈萃產、官、學、研等單位菁英代表,成員均為相關專業、專家及學者,由第一屆理事長黃南淵(前營建署長)創會,於2006123日依據內政部核准文號(台內社字第0950016503號)設立,第二、三屆理事長為黃世孟教授、第四屆理事長為周世璋教授,現任第五屆理事長為黃世孟教授 (前國土規劃與不動資訊中心董事長);學會以提升居住環境品質與增進生活水準,兼顧社區硬體建設及軟體內涵的品質,有效積累優質且豐碩的社會資產,落實物業管理學術研究、法治建立與專業服務的社會為目的。學會的任務如下:

  1. 落實物業管理的教學、研究與發展。
  2. 健全物業管理的法制與產業環境。
  3. 協助物業管理業界的良好經營環境。
  4. 進行國際交流,促進產業走上國際化,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

 

學會的實績及經驗

  1. 協助及整合各大專院校設立及規劃物業管理系所及學程。
  2. 年度舉辦物業管理研究成果論文發表會(2007~2015)。
  3. 協助專家學者會員參與政府關構委辦物業管理相關研究案。
  4. 編訂「物業管理專業名詞彙編」(2008)
  5. 編訂「物業管理概論」教材 (2010)。
  6. 定期出版「物業管理學報」(2010)
  7. 營建署委託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講習」(2009~2016)

本會已在物業管理領域奠定穩固基礎,專業師資均為本會成員及業界菁英,理論實務俱備之資深講師,本會為落實培訓專業人才之任務,茲續申辦本項培訓業務。

  1. 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為營建署認可之培訓機構
  2. 培養總幹事深入瞭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並熟稔公寓大廈事務管理、技術服務,以利遂行所賦工作。
  3. 強化公寓大廈管理功能,促使建築物管理維護服務專業化。

物業管理經理人精業培訓班、專業職能認證制度:

為因應物業管理服務業界殷切之專業經理人才需求,台灣物業管理學會籌辦「物業管理經理人精業培訓班」,針對已取得「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認可證者,提升其專業全職能力。「物業管理經理人精業培訓班」課程內容,首重於總幹事職場處置、實務能力之職能培訓與考核認證,未來擬銜接、發展為「物業管理乙級技術士」。

  1. 為台灣物業管理學會自辦
  2. 培養一個物業案場的現場主管(俗稱總幹事)
  3. 首重於「總幹事」現場處置、實務能力之職能培訓與考核認證

發展新職類「物業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制度

  1. 已研擬技能檢定規範初稿

 

105年度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講習班

  1. 公寓大廈事務管理:第25~32
  2. 公寓大廈技術服務-防火避難:第6
  3. 公寓大廈技術服務-設備安全:第5

物業管理經理人精業培訓班:第1~2

 

檔案下載 : 台灣物業管理學會教育訓練品質管理手冊